当"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这首歌曲传唱大江南北、祖国上下的时刻,不知引起多少仁人志士对鄂伦春这一勇敢民族的赞美,对鄂伦春这块美丽神奇的净土的向往。弹指一挥间,几十年过去了,在改革发展大潮推动下,鄂伦春的今天又是什么样的呢?是否还是"一匹马一杆枪,獐狍野鹿漫山遍野打不完"呢?
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大兴安岭东南麓,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毗邻。自治旗境内居住着鄂伦春、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回、满、朝鲜等17个民族,总人口28万,其中鄂伦春族2,393人。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辖8镇2乡,84个行政村。其中猎区乡镇4个。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6个县团级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6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大兴安岭面粉厂。在自治旗境内还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和加格达奇、松岭两区。

鄂伦春民族发展史在整个人类发展史上也是罕见的,她在短短的50年间,历经三次跨越,走过了其他民族几千年的漫漫征程。鄂伦春自治旗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自1951年6月7日建旗5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鄂伦春人在民族发展史上实现了三次历史性跨越:1951年,鄂伦春自治旗建立,鄂伦春人实行区域自治,鄂伦春民族从原始社会末期跨越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鄂伦春民族发展史上的第一次跨越。1958年,世代游猎于山林的鄂伦春民族下山定居,实现了鄂伦春民族发展史上的第二次跨越。1996年初,旗委、政府从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全旗境内实施"禁猎",鄂伦春民族彻底告别了传统的猎业生产,走上了发展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现代产业之路,实现了鄂伦春民族发展史上的第三次跨越。